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检测协作工作劳务分包项目(自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8-31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检测协作工作劳务分包
四、项目编号:WZJJ-FWCG-202608012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275.5万元
七、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项目总合同额1670.24万元。软基监测包含地表沉降数量为23760点.次,边桩位移数量41445点.次,深层水平位移数量55620点.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完成《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检测协作工作劳务分包报价清单》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为软基施工监测的地表沉降、边桩位移、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等检测协作工作。服务期限约24个月。
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资格及能力。又因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对其持股50%以上(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9%;中铁通轨道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1%;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
故申请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采购的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检测协作工作劳务分包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国企采购。
八、申请理由:
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采购的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检测协作工作劳务分包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
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又因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对其持股50%以上(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9%;中铁通轨道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1%;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
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50%以上控股关系,或市属国有企业所属控股50%以上企业之间,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规定,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采购的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土建施工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检测协作工作劳务分包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国企采购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温州幸福轨道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18楼1801室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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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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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胜 |
文成县融媒体中心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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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萍 |
温州市气象局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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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佟红 |
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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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桐路11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1810565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