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清江枢纽及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管线探测及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6-09-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清江枢纽及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综合管线探测、精探和涉管线安全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温州段线路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100km/h。本次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分为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段和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改扩段全长43.026公里。因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范围内清江枢纽及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其中110kV清万大1548大桥T接线、110kV试验1305线、220kV磐江24U2/磐楠24U1线9#-15#段、220kV温清2Q85/温水2Q86线12#-20#段、220kV龙象2Q79/龙阳2Q80线24#-31#段等共计8条电力线路迁改)建设需要,现对本项目建设及电力迁改涉及的电力、燃气、给排水、通讯、军用光缆、输油气等综合管道开展地下综合管线探测、精探和涉管线安全评估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
(1)管线探测
依据有关法律、技术标准等的要求,采用调查、物探、测量等方法进行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并提供管线探测成果,为设计和现场施工提供基础数据。
(2)精确探测
依据有关法律、技术标准等的要求进行精确探测,并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等角度编制精确探测成果报告,满足设计和招标人需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配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及全力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的沟通工作。
(3)涉油气管道及伴行光缆安全评估
依据有关法律、技术标准等的要求,对110kV、220kV等8条电力迁改路线涉油气管道及伴行光缆进行安全评估,并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等角度编制评估方案(含报告书文件编制),配合查验、评审、备案等工作内容,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2.3 服务周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成果报告编制,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 号)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规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行业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行业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5日17:00。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内登录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zygcg.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XEZF”的招标文件,下载前可预览招标文件;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17305813893、0577-88733550;CA锁办理地址:https://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63;操作指南详见:https://www.wzygcg.com/bszn/infolist.html;CA锁相关问题请咨询杭州天谷客服:4000878198。
4.4 未取得“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6年9月24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9: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cd.cn/)、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wzygcg.com/)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 话:0577-8555909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环山北路2801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88759019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399号科创智能中心12幢9楼
邮 政 编 码:325000
联 系 人:王女士、叶女士
电 话:13646586995、18868733602
招采平台: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 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502065
2026年 9 月20日